“七日無理由退貨”,是新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(簡稱新《消法》)針對網絡、電視、電話、郵購等購物方式明確規定的消費者權利。7月10日,國家工商總局、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約談阿裡巴巴、京東商城等10家電商企業,就落實這一規定提出明確要求,並督促電商企業自覺履行經營者義務,呼籲全社會共同營造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網絡消費環境。
  新《消法》頒佈實施後,由於社會各界對該法第二十五條“七日無理由退貨”規定的適用範圍和具體執行標準存在不同理解,導致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爭議不斷,成為消費投訴熱點。
  約談會上,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負責人指出了電商企業在履行新《消法》相關規定中存在的問題,並向參會企業“約法三章”:一是除法定排除情形外,對於不適用“七日無理由退貨”的商品要說明理由,明確標註,並與消費者“一對一”確認。二是明確“商品完好”指商品本身完好,為查驗商品而拆開外包裝的情況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理由。三是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切實履行自身責任,確保“七日無理由退貨”規定全面落實,否則要依法承擔責任。
  參會電商企業負責人達成共識:將進一步完善各項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,為消費者營造公平有序的網購環境。
  會上,總局和中國消費者協會要求相關電商企業在約談會結束後30日內進行自查自糾,認真落實“七日無理由退貨”規定。
  據北京媒體消息  (原標題:“約法三章”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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